托运方:希望制定新托运赔偿标准
在中南物流园,记者发现十余个货运公司门口,都设立着一块木板,上面标注着要托运货物吨数和目的地,其中目的地都是外省。据一货运公司老板介绍,他们把这些货运信息公布出来之后,就有外省运货来湘的司机主动开车找上门来,在谈妥运费后,对方就留下身份证、行驶证等有效复印件,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货运公司也正是利用外省回程车的便利,营取其中的运费差价。而一旦发生货物损坏或者丢失,也只能按照业内标准赔偿。
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十余名托运方一致认为,如果货物在托运中途丢失,只能按照业内标准赔偿托运费的三倍,是不合理的,“这是托运行业的霸王条款”,希望有关部门从货物的本身价值方面,牵头制定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托运赔偿标准,不要让托运赔偿遭遇政策“真空”。而鲁其忠先生也表示,如果丢失的10万元货物最终没有找回来,他将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此事,绝对不会接受托运行业标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