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电厂煤炭运输效率,鼓励水运企业船舶大型化、集约化、标准化,日前,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联合发文,调整江苏交通部门所属船闸过闸费征收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江苏省交通厅决定对通过苏北运河船闸运输电煤的江苏省籍单驳350吨以上的轮队,自9月1日零时起减半加收优先过闸提放费。凡未主动申请提放的船队,按排队顺序安排放行,将不征收加倍过闸费;外省船舶不享受减半加收过闸费的待遇。
苏北航运管理处要求所属船闸及时准确,深入宣传新的征费政策,保证收费方式调整的顺利实施。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江苏各大主力电厂、重点热电厂提高运效以及推动苏北运河水上运输发展起到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