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交通厅出台《鼓励大吨位货车、集装箱车、厢式车等专用车辆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用5至10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以安全、高效为特征的现代化道路车辆运输系统。
针对目前营运车辆税费负担相对较重、运输成本较高、运输效益较差等问题,吉林省交通厅从降低收费标准入手,制定了与运输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公路收费办法,即降低载重10吨以上(不含10吨)营运载货汽车各种收费标准:对10吨以上(不含10吨)的营运载货车辆,按1元/车公里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按25元/台次征收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对10吨以上(不含10吨)的各种营运载货车辆,超出10吨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
载重10吨以下(含10吨)的封闭厢式营运货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半征收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
吉林省调整车辆结构战略的重点是: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载货汽车;鼓励发展集装箱、冷藏、保鲜、罐车等专用运输车辆;大力推广厢式车,积极发展适合城市取送货服务的多功能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