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海南省交通规费征收部门将在海口新港、秀英港和粤海铁路南港码头启用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届时,外省进岛柴油车将按实际天数征收交通规费。
此举可有效避免燃油附加费的流失,并为当地运输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外省机动柴油车辆进入本省两个月以内的,按征收标淮的30%缴纳燃油附加费,两个月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规定的征费标准全额缴纳燃油附加费。”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海南交通规费征稽部门难以准确核实外省籍柴油车辆进岛行驶的时间,只能一律按3天征收燃油附加费。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700辆外省大型车辆在外省入户缴费后长期在海南从事营运,此外,每月约有7700辆外省籍车辆经常在海南省和外省之间行驶。初步测算,这两部分车辆每年流失的燃油附加费达1115.7万元以上。
同时,因外地牌照车辆在海南的营运成本较海南当地车辆相对较低,目前,已有许多运输业主纷纷把车辆转为外省籍车牌,并继续在海南营运,严重冲击了海南省的营运企业。 基于此,海南省交通规费征收部门将运用科技管理手段,准确核实外省车辆进出岛的时间,保证足额征收燃油附加费。同时,根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对进入海南省行驶超过3个自然月的外省车辆责令其办理调驻手续,在海南入户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