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道路输管理处获悉,为保证港区运输规范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现在开始,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进入津港区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进行登录。凡天津港区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和个(含外省市在天津港从事货物运输的车),须携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机动车行驶证到天津市国际贸易与航运务中心(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1号)楼3150室或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货管理科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3号 )办理记手续,整个登录工作于2005年12月1日止。联系电话: 25601537, 28352714;真: 25601162, 2835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