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界“斗争”了3年才保留下来的对于竞争法的特例豁免,现在面临着被完全取消的可能。
欧盟执委会(EC)10月份推出了建议取消班轮公会制度的政策白皮书,对此,国际航运公会(ICS)日前表态:EC的作法会引起一连串与国际协议的冲突,更甚者会影响运价稳定。
据悉,取消班轮公会制度即意味着取消班轮业在欧盟竞争法中的特例豁免,代表全球船东协会的ICS认为,EC的此项建议并未充分考虑政策对非欧洲班轮公司所带来的经济后果。ICS认为,不论在现有班轮公会内或外的班轮公司,只要是有经营欧洲航线的,都会受牵连。更重要的是,政策的变动会牵连欧盟外的贸易伙伴的贸易和经济。ICS认为,取消班轮公会有可能触动很多欧盟本身及部分成员国与他国的双边或多边协定,包括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的班轮公会守则。此外,新政策也可能会与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一些航运服务承诺有冲突。
而EC的白皮书断定,单方面取消出口及入口贸易航线的班轮公会不会对外国政府构成问题,因为外国政府对议题不甚关注。
对此,ICS指出,班轮公会制度在反复无常的航运市场中起着稳定作用,向付货人保证可靠的服务,对不断壮大的国际贸易作出贡献。
据了解,虽然欧洲的付货人一直大力支持取消船公会制度,但班轮公司指出,还是有很多大型付货人都希望保留班轮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