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实际收货人可向海关提出申请减免滞报金,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1.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贸易管理规定变更,要求收货人补办有关手续或政府主管部门延迟签发许可证件,导致进口货物产生滞报的;
2.产生滞报的进口货物属于政府间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用于救灾、社会公益福利等方面的进口物资的或其他特殊货物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4.因相关及相关执法部门工作原因致使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5.其它特殊情况经海关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