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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项司法解释,明确了骗购、非法买卖外汇等行为构成犯罪,为什么此类外汇违法行为必须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收藏

  • 我们要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认识骗购和非法买卖外汇等外汇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有人认为,银行售付汇业务只是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资金汇兑,谈不上犯罪。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这种外汇买卖也是一种货币投机活动,而投机者发起的货币攻击正是触发亚洲金融危机的催化剂,导致多国货币大幅贬值,国家财富流失,经济衰退,人民失业,甚至造成政府垮台,社会动荡,因此对于货币投机活动的危害性不能麻痹大意。另一方面,上述投机活动通常和走私、骗税以及非法转移资金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系在一起,并经常在市场上兴风作浪,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扰乱正常的金融外汇秩序,对社会危害更大。可见,非法逃套汇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是一种犯罪行为。监管部门、银行、企业和普通居民都必须转变观念,认识当前打击非法逃套汇行为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抵制各种外汇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