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零担货物运输,由托运人填写“汽车零担货物运输运单”。运单填写必须字迹清楚。
托运人对货物自愿投保汽车货物运输险、保价运输的,应在运单中注明。
托运人注明的特约事项,经承运人同意后,承托双方签章生效。
(2) 零担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不符合包装标准和要求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改善包装。对不会造成运输设备及其他货物污染和货损的货物,如托运人坚持原包装,托运人应在“特约事项”栏内注明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货损。
(3)托运危险物品时,其包装应严格遵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按承托双方协议办理运输易污染、易破损、易腐烂和鲜活物品,其包装必须严格遵守双方协议的规定。
(4) 托运普通零担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禁运、限运和贵重物品。
(5) 托运政府法令禁运、限运以及需要办理公安、卫生检疫或其它准运证明的零担货物,托运人应同时提交有关证明。
(6)托运时,托运人应在每件货物两端分别拴贴统一规定注有运输号码的货物标签。需要特殊装卸、堆码、储存的货物,应在货物明显处加贴储运指示标志,并在运单“特约事项栏”内注明。
货损检验
快件到达目的站后,如果是在公司内部分拣时发现货物受损的,当班工作人员按分拣要求做好受损记录,以备处理时用。在交付客户时发现货物受损的,应与收货人当时当场共同检查货物受损情况,并认真填写’民航快递事故签证’,填写’货物索赔单’。如投保航空运输综合险的,由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代理检验处理,最迟不能超过10天,否则保险公司不予受理。如办理航空货物声明价值并已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的,可根据货物受损情况,确定赔偿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该票货物的声明价。声明价值的赔偿工作必须于60天之内完毕。
未投保的快件货物的赔偿,依照《中国民用航空法》赔偿,即最高赔偿额按20元/公斤赔偿。如果该货物实际价值低于20元/公斤者,则按实际价值赔偿。
赔偿处理程序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时,应在填写’民航快递货物事故签证的次日起18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60天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