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其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
因此,租船运输又被称为不定期船运输。它适用于货物批量较大,货物价值相对较低的大宗散货。
租船合同的当事人
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船舶出租人和船舶承租人。
1.船舶出租人
租船运输的出租人既可能是“船舶所有人”也可能是“二船东”。
2.船舶承租人
船舶承租人既可能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卖方或买方,也可能是专门从事租船业务的经营人或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