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高于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新物资或不高于2000美元其他等值货币的旧物资;
2)根据临时性准入制度进口的商品 ;
3)给予私人团体或公共机构的具有慈善、援助或教育性质的赠品或捐赠;
4)行李及家具(Equipaje y menaje de casa);
5)本国外交机构以及根据对等原则外国驻秘外交机构和驻秘国际组织进口的物资;
6)军事、国防及秘密军用物资的进口;
7)寄往国外的无商业价值的包裹;
8)某些商品,如尿素,大米,奶粉,小麦,玉米,大豆,等等的进口;
9)下列属于海关规定的93种商品范围内的物资:
小麦,大麦,燕麦,谷物粉,豆油,葵花籽油,无机肥和化肥,有机化合染料,颜料,墨,塑料,蒸汽机械设备,农业器械,起重机,升降设备,清洁机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