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货运代理受铁道部某队委托,为西康铁路一跨线桥吊装钢筋棍凝土预制梁。梁长20米、高0.9米、宽1米,中梁设计重量为21.7吨,边梁设计重量为25.33吨,吊装高度为2.7米。一天傍晚,当施工人员将一根中梁和一根边梁吊放上桥墩时,天色已昏暗、视线不清,于是决定收工,次日继续作业。次日上午开始重新作业。由于前日吊装上去的边梁尚垫有垫木,纵向间隙也需调整,所以首先要对已吊上去的边梁稍稍提起,以便取出垫木,调整间隙。预制梁刚吊离桥墩约0.3米高时,即发生吊车臂撞击中梁,吊臂折弯,吊钩中心偏离,吊起边梁的钢丝绳被闪断,边梁坠落地面,明显断裂,经检验已毫无价值,属全损。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是:货运代理的吊车修理费约20多万元人民币,委托人的两根预制梁约6万元人民币。此前,该货运代理投保了责任险,但货运代理所从事的吊装预制梁任务是否属于其业务范围?上述事故中,货运代理自身的财产损失即吊车的修理费和委托人的两根预制梁的重新购置费是否属于责任保裣范围?货运代理责任险包括的范围是什么?
分析:保险公司承保的货运代理责任险,是指货运代理在其正常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而不承保货运代理从事非正常业务范围的工作所产生的责任。本案中,货运代理承担一项工程桥梁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梁的安装任务,已超出货运代理经营的范围,纯属货运代理在其正常业务之外承揽的项目,因此,所产生的损失责任不属于作为货运代理应承担的责任范围,故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至于吊车本身的损失更不在货运代理责任险范围内,而属财产险范围。如果是因托运人所报预制梁重量有误,而使吊杆折弯,造成吊车损坏和预制梁的坠落断裂,则应由委托人承担该财产损失并负责赔偿。
假如货运代理在自己的码头或仓库场地进行正常的吊装货物,因吊车本身发生故障或其操作人员的过失导致货物受损,一般来说属货运代理责任险范围,因为他所从事的是货运代理业务范围内的活动,除非是货主本身原因造成吊车发生故障,使吊车受损与货物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