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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盘和林:科技创新不能凌驾于社会规范之上

http://www.jctrans.com/ 2017-07-10 国际金融报

导读: 在这个意义上,无人驾驶的“实测”或许会因为审批而耽误一些效率,但这绝不是因此挑战法律、公共利益等社会治理秩序的理由。

  “无人驾驶的实测或许会因为审批而耽误一些效率,但这绝不是因此挑战法律、公共利益等社会治理秩序的理由。”

  
  在近日举行的2017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通过视频直播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的情景。在视频中,李彦宏称自己刚刚上五环,正在前往会场的路上,“车处在自动驾驶的状态”。

  稍后,百度就无人驾驶车辆上路回应称,驾驶室有人,但“双手没有触碰方向盘。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核以及实线变道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未进行回应。据媒体报道,交管部门正在展开调查。

  我国现行法律并不允许无人驾驶上路。目前无人驾驶还处于“实测阶段”,李彦宏直接驶入车流量很大的五环,其行为绝不是什么科技创新的议题范围了,而是一种冲撞法律、漠视公众生命安全的行为。

  笔者认为,无人驾驶等科技创新关乎于人类的美好未来,也关乎于经济增长,这有助于提升社会总福利,是值得探索和鼓励的。但人类还得活在当下,最为重要的是社会规范所带给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例如生命安全不受到威胁。因此,绝不能容忍打着“科技创新”的幌子来破坏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比科技创新更为重要,绝不能让科技创新凌驾于社会规范之上。

  近两年,无人驾驶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一大热点。包括谷歌、Uber等在内的多家科技公司,以及福特、丰田等传统车企都在推出自己的无人驾驶技术。在国内,百度、清华大学等企业和高校也进行巨大投入,同时也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国防科技大学自主研制的红旗HQ3无人车,首次完成了从长沙到武汉286公里的高速全程无人驾驶实验。

  一时间,大家好像觉得“一边看电影,一边开车”的日子已经离得不远。但现实中,无人驾驶一些关键技术尤其是安全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起接一起的无人驾驶事故还在重复上演。

  2016年5月,特斯拉无人驾驶造成了全世界第一宗自动驾驶系统致人死亡的车祸。据外媒报道,美国一辆特斯拉Model S电动汽车在途经十字路口的时候,撞上了一辆正在左转的卡车。Model S的前挡风玻璃撞进了卡车底部,驾驶人也因此死亡。

  不过,人类探索科学进步的脚步也不能因此裹足不前。虽然有些事故,但从目前来看,无人驾驶技术也确实到了需要“实测”的关键阶段,因为实验室的技术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没有“实测”,无人驾驶就不可能真正驶入我们的“未来生活”,因而“实测”没有问题,也是值得鼓励的。

  但“实测”需要进行十分严谨的安全性防范,不能贸然上路。毕竟,道路交通法规是付出过无数生命代价才得到的行为规范,不遵守意味着危及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北京五环每天的车流量巨大,一旦发生车祸,就有可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每一条鲜活的生命都需要得到非常谨慎的尊重与呵护,更牵涉到千百万家庭的幸福,绝不能成为“科技创新”的“小白鼠”,这也是科技创新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伦理。

  其实,无人驾驶“实测”并不是非得与法律、公众利益对立起来。例如,无人驾驶经过大量的高度仿真“实验路段”等安全性测试后,确实到了需要真实道路进行“实测”时,由有关部门严格审批,并对公众安全、紧急救护等做出详实的预案。只有这样才会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对公共利益的侵犯。

  创新经济学认为,最重要的创新并不是来自科学技术,而是社会创新所带来的社会秩序等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质量、总水平不仅取决于经济基础、科学技术水平,还取决于社会环境、社会秩序等社会治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在这个意义上,无人驾驶的“实测”或许会因为审批而耽误一些效率,但这绝不是因此挑战法律、公共利益等社会治理秩序的理由。

  (作者系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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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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