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K美元。由于合同金额太低,运费占很高的比例,所以公司不得不支付高额运费。
2.制造商对每批货物都有最低限额。打比方,安捷伦每次装船不少于20美元。
3.单价低、重货物不适合空运,如SS-7802A等签订外汇合同的货物不得空运。
4.外汇合同不适用于数量少、单价低的货物。
5.选择直接交付外汇合约货物。尽量选择一种方式,让制造商直接将货物运往客户指定的目的港,以避免货物经香港过境的费用。
6.不同制造商的货物应尽可能分为合同,以避免由于同一合同未能同时到达客户指定的目的港而使客户无法取回货物。如果客户无法取回货物,则需支付仓储费。通常,这部分储存费客户将要求我们来支付。
7.在不同交货时间的货物应尽可能分开签署,以避免因个别货物未能交付而使整个订单无法收回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