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考试| 贸易培训| 贸易论文| 贸易法规

收藏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http://www.jctrans.com/ 2020-02-10 驻美国经商参处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日发布公告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日发布公告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中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约定,努力落实好协议相关内容,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促进世界经济增长。

物流新闻手机客户端免费下载 安卓用户下载

本文关键词:物流 集装箱 运价 贸易 进出口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JCtrans”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JCtrans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贸易网评

外贸实现稳中向好,源于改...
2019年,面对国际经贸环境的变化与挑战,我国采取了多种举措沉着应对,其成效如何? [详细]

财经评论 深度观察

刘学诗:评级行业迎来规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