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考试| 贸易培训| 贸易论文| 贸易法规

收藏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7号(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

http://www.jctrans.com/ 2018-11-15 海关总署网站

导读: 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扩大至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泉州石狮服装城、湖南高桥大市场、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中山市利和灯博中心、成都国际商贸城等6家市场。为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现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扩大到上述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海关监管相关事宜按照54号公告第一项到第十项规定办理。

    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扩大至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泉州石狮服装城、湖南高桥大市场、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中山市利和灯博中心、成都国际商贸城等6家市场。为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现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扩大到上述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海关监管相关事宜按照54号公告第一项到第十项规定办理。
 
  上述公告内容在试点地区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综合管理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式实施,具体实施日期由杭州、厦门、长沙、广州、拱北、成都海关另行发布。
 
  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试点地区直属海关负责制定、公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3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JCtrans”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JCtrans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贸易网评

作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
随着中国从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和投资大国,中国已步入全球主要经济大国的行列,新的地位意味着新的责任。 [详细]

财经评论 深度观察

贺军:地方偿债风险压力在...
在中国当前的各类债务中,哪一类债务的压力最大?根据安邦咨询的跟踪研究,在政府债务、企业债务和家庭债务中,企业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