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一周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中国-东盟自贸区一年来的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崇泉说,中国-东盟自贸区是双方加强经济合作的制度性安排,是我国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政策的具体实践。
东盟10国都是中国的友好邻邦。建立自贸区是中国和东盟10国领导人为加强和深化经贸合作做出的战略性决策。崇泉说,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从2005年7月全面实施降税以来,中国与东盟10国贸易总额增长了21.6%,进一步密切了双边经贸关系,给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实现了互利共赢。这充分证明了领导人做出的建设自贸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崇泉指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降税特点是逐渐加速。2005年7月,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平均税率从9.9%降到8.1%。2007年之后,双方降税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到2010年,我国将对东盟国家93%的产品取消关税,东盟也将对我国90%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可以预见,未来几年,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将有一个更加明显的飞跃式增长,双方市场的融合还将有力地促进相互投资的发展。届时,不仅双方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原材料成本,消费者也将以更加实惠的价格享受到更加丰富的产品。